工信部《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规定,部分新能源车必须在6月12日之前上牌,否则,不能享受到相关补贴。海南省政府颁布的《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通告》规定2018年7月31日前,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等业务。部委文件与海南省文件有冲突之处,造成我们一大批已经购买了新能源汽车,但实际还没有来得及上牌的消费者无法享受到补贴。
建议:工信厅积极向工信部反馈,针对海南自贸区实际情况,能否将6月12日的过渡期延长至8月1日之后。